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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湃科技: 关于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公告

时间 :2023-07-10 21:21:32   来源 : 证券之星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领湃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0


(相关资料图)

              湖南领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

       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领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通过公

开挂牌的方式对外出售上市公司所持有的广东达志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达志化学”)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

再持有达志化学股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

管要求》的要求,经审慎判断,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具体

如下:

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本次交易涉及的决策与审批程序,已在

《湖南领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中详细披露,并对可能法获得

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

求》第四条之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

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导致公司新增非必要关联

交易,上市公司已采取相关措施消除潜在同业竞争情形。

  综上,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

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湖南领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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